第136章 经常庆功,才能成功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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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宁想起沈波跟她说过的话,纵火的人身形像一个女的,脸上带疤,高小兰又刚好最近被人挠出伤痕,不会只是巧合吧?

不管了,她直接将自己的怀疑告诉了大家。

林琛露出愠怒:“既然这样,那就公安抓她回去审一下就知道了。”

贺骁马上表示,他来安排。

就在姜宁和林琛面面相觑的时候,宋佳笑道:

“他平时都不跟别人说,其实他父亲是县公安局副局长。”

哇喔,那高小兰如果真的纵火了,这处罚可轻不了。

很快,贺骁便给自己父亲去了电话。

公安迅速展开行动,将高小兰带到派出所问话。

一开始她肯定是咬死不承认的,后来在连续几天的审问下,终于扛不住,说出了实情。

她就是看不惯宋佳能活着那么潇洒,还有钱挣,才会想到这个办法的。

至于背后的薛梅,她一个字不敢提。

她可是见识过,刘军在派出所心脏病发的。

何况人家并没有明确告诉她纵火,赖上薛梅,不是找死?

知道高小兰纵火竟然是为了对付自家儿媳妇,贺局长表示一定把这件事查清严办。

印刷厂的损失高达两万块,她如果能赔偿损失,则可以减轻罪责,判三年就够了,若没有钱赔偿,那就要面临六年的牢狱之灾。

高小兰吓死了,表示要纺织厂出面保她。

纺织厂又不傻,为了一个实习生得罪贺骁,他们脑子没坏掉。

高小兰见纺织厂靠不住,又让公安给她家里打电话......

姜宁和林琛,是被印刷厂的卡车送回家的。

卡车不能直接开到家里,停在了村口。

林琛便一趟一趟往家搬东西,搬了整整十趟,才算把买回来的东西搬回家。

隔壁林涛、余小凤见了都傻眼了,这......这东西都堆成山了。

会不会太夸张一点!

这是把整个供销社搬回家了吗?

不,供销社可没有他买的这些玩意。

真是人比人气死人,这林琛是在外面杀人放火,才有钱买这么多东西吧?

林涛感叹自己的命运,明明自己从小就比林琛优秀,没想到如今长大后,娶的媳妇不如他,住的房子不如他,吃穿用度也处处不如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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